用文字釀酒‧用筆來唱

99年臺灣原住民族文學獎暨文學營與文學論壇

 臺灣原住民族文學獎徵文辦法

 

收件時間:即日起至民國99年9月1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
活動對象:喜好文學創作的原住民,包括具二分之一原住民血緣者(需檢具身分證明,凡父
      系、母系之血緣皆包含在內)。

徵文類別:1. 小  說:題材不拘,字數6000字至12000字。
      2. 散  文:題材不拘,字數2500字至4000字。
      3. 新  詩:題材不拘,50行以內。
      4. 報導文學:題材不拘,字數8000字至12000字。

獎  項:1. 小  說:第一名獎金十萬元,獎座一份。
             第二名獎金八萬元,獎座一份。
             第三名獎金六萬元,獎座一份。
             佳作二名,每名獎金一萬元及紀念獎狀一幀。
      2. 散  文:第一名獎金七萬元,獎座一份。
             第二名獎金五萬元,獎座一份。
             第三名獎金三萬元,獎座一份。
             佳作三名,每名獎金五千元及紀念獎狀一幀。
      3. 新  詩:第一名獎金五萬元,獎座一份。
             第二名獎金三萬元,獎座一份。
             第三名獎金二萬元,獎座一份。
             佳作三名,每名獎金五千元及紀念獎狀一幀。
      4. 報導文學:第一名獎金十萬元,獎座一份。
             第二名獎金八萬元,獎座一份。
             第三名獎金六萬元,獎座一份。
             佳作二名,每名獎金一萬元及紀念獎狀一幀。

頒獎典禮:預定民國99年11月7日(日)於中油大樓國光會議廳(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)
      舉辦。

注意事項:1. 參賽作品以未在媒體公開發表者為限。
      2. 參賽作品每人每組以一篇為限。
      3. 參賽之獲獎作品如經發現有違反徵文條件,或以冒名、抄襲等任何侵犯他人智
        慧財產權情事者,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,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得獎金
        及獎座。
      4. 參賽作品如使用電腦打字,請以A4規格列印;如以稿紙謄寫,請務求字跡端正
        、清晰。作品無論入選與否,均不退稿,請自行保留底稿或備份。
      5. 參賽作品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,請另以A4白紙打字或單張稿紙條列:真實姓名
        、族名、族別、性別、年齡、出生年月日、學歷、經歷、聯絡電話、地址等資
        料,並附身分證影印本、族別證明文件及近照一張。
      6. 參賽作品一律以掛號郵寄至「11657台北市文山區木新路二段161巷10號1樓
        99年臺灣原住民族文學獎」收,並註明參賽類別。
      7. 參賽之得獎作品,主辦單位擁有發表、出版及非營利無償利用該著作財產權之
        權利。
      8. 查辦法若有未盡事宜,將另行補充公佈。

聯絡方式:山海文化雜誌社→電話:(02)2936-1002、(02)2936-1262
              傳真:(02)2936-6802│e-mail:tivb@ms21.url.com.tw
              地址:11657台北市文山區木新路二段161巷10號1樓
              
     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→http://www.apc.gov.tw/main

 

 

◆主辦單位: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
◆承辦單位:中華民國台灣原住民族文化發展協會(山海文化雜誌社)
◆協辦單位:北投文物館、INK印刻文學生活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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